
领到执行款(记者 黄兴能/摄)
昨天(14日)上午10点,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对今年
侯老太今年60岁了,昨天一早,她和老伴一起,早早等候在盘龙法院20法庭门外,这是他们第一次来法院领取执行款。想到3年前那一幕,她就摇头叹气。
2003年11月23日,侯老太走到茨坝十字路口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中巴车撞倒在地,肩膀被撞伤,构成8级伤残。经交警认定:肇事司机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后来,法院判令李某先行垫付赔偿侯老太经济损失3万余元,但在支付了1.8万元后,李某就不再支付。侯老太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拿到钱后,侯老太说:“李某也不富裕,但是法官还是依照他的实际情况,让他分期支付,现在只有我和老伴生活在一起,案件交给法官后,他们很负责任,让我们很省心,谢谢他们。”
据悉,昨天共发还执行款247万余元,涉及21个案件,其中,最多的100万余元,最少的2472元。
都市时报
编辑:老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