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场实行案件新规 随身携带液态物不能登机
[ 作者:孙娅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3-19 10:04:18   进入社区 ]

  3月17日,国家民航总局发布了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即日起携带液态物品乘坐飞机将被禁止。云南11个机场,已从3月11日开始,按照民航总局的要求,严格执行民航总局航空保安特别工作措施。云南机场集团建议旅客按

照规定,国内旅客提前1个半小时、国际旅客提前2个小时抵达机场,以免误机。

  化妆品每种只能带一件

  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

  按照民航总局的新规,旅客可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但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针对此项规定,云南机场集团新闻发言人邹玉惠建议旅客,尽量不随身携带液态化妆品,尽可能办理托运。这样可以减少检查中的麻烦,节省通过安全检查的时间。

  每人只准带一件手提行李

  除对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作了相关规定外,航空旅客每人只准携带一件手提行旅,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体积不得超过20Х40Х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每位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票的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

  昆明机场安检站副站长陈起元说:“此前昆明机场对该项规定执行较宽松,此次配合新规定的实行,我们将严格执行此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节约开箱检查的时间,其次也可保证机舱有足够空间。”

  邹玉惠在发言时说:“请旅客不要随身携带凝胶状食品,如油乳腐、蜂蜜、水淹菜、油鸡枞等,这些食品同样需要严格检查。这些物品建议请按规定包装好办理托运。”

  机场建议旅客尽量将行李物品托运,不要携带饮用水或饮料。如有需要,机场的候机厅、飞机客舱内均有配备,可向服务员提出需求。

  小件可临时寄存机场

  机场方面建议旅客将化妆品随行李托运,如果未作托运而又不符合随身携带要求的化妆品或其他物品,旅客也可选择暂时寄存到机场的行李寄存处。

  此项服务为有偿服务,寄存价格:4小时(含)以内,每件5元;4-10小时,每件10元;10-16小时,每件15元;16-24小时,每件20元。每增加24小时(含),费用增加10元,累计最多每件物品为50元。

  安全通道全部启用

  连日来,昆明机场的安检人员异常繁忙,除按照行规认真检查旅客随身物品外,他们还在耐心做着旅客的思想工作。尽管昆明机场的安全通道前已拉起了显眼的提示横幅,并张贴公告,但仍有一些旅客不清楚状况,增加了安检时间。

  “平时给一名旅客安检不到一分钟便能完成,现在时间成倍增长,遇上有些不配合的旅客,时间会更长。” 陈起元说。尽管现在昆明机场所有安检通道均已启用,但突然增加的工作量,使每个安检通道前都排了长长的队伍。

  机场方面表示,请旅客积极配合机场的安全检查,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将拒绝登机,产生的后果由旅客自负。旅客在通过安全检查的过程中,请不要随意说危害航空安全的有关话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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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总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内容有以下要求:一是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二是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三是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四是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五是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六是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昆明日报

编辑: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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