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试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作者:傅碧东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3-20 09:06:53   进入社区 ]

  法律、法规规定罚款5万—10万元,罚多少合适?是不是关系好的就可以少罚点,关系不好的就遭殃?昨天(19日)从西山区获悉,该区将对3个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将得到规范,类似这样的问题也能得到解决。

  该区选定区农业局、区计生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在试点中,违法行为不予以处罚的情形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都市时报

编辑:旋木

[字号:  ]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