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变手术心肌被取 患者被判倒赔2万
[ 作者:洪扬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3-20 10:36:42   进入社区 ]

  心脏病患者李佳香,在一次心肌活检手术中,心脏骤停50分钟,“一次普通的检查变成一次可怕的心肌提取手术。”身体状况日愈欠佳的李佳香在“劫后余生”之际,为了讨回知情权及索赔医药费,多次与当事研究所对峙法庭。

  然而,近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按照原审法院的判决,李佳香必须偿还研究所为其垫付的医药费及鉴定费共计2万余元,自己承担今后的所有治疗费用。

  检查变手术:她“心死”50分钟

  李佳香是楚雄州人民医院妇产科一名护士,1994年,她被查出患有慢性病毒性心肌炎。 1997年11月29日,李佳香在接受上海专家为其作的心脏检查过程中,心跳骤停,“心死”50分钟。经极力抢救才死里逃生,醒来后,李佳香得知自己作了一次“心肌活检术”,心脏组织被提取。

  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认定书》上认定:“李佳香经心肌活检术取出的心脏组织于1997年12月15日送到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院进行病理检查……”“作为一名护士,在一个设备简陋的地方让我做手术,而且要提走我的心肌,我无论如何是不会同意的,而且自始至终,专家都是告诉我做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检查。”李佳香说。

  终审判决:心肌被取患者还需赔2万

  从2000年6月开始,鉴定、诉讼、判决、申诉、再审上诉……经过了8年多马拉松式的诉讼,研究所始终坚持:在李佳香住院期间,研究所垫付了1.8万余元医疗费及鉴定费3000元,鉴定结论显示“在心肌活检术中,李佳香发生心肌穿孔导致‘心包填塞’,为心肌活检术中的严重并发症,经积极治疗后病情好转,医方不存在过失……”,据此,李佳香应当返还研究所为其垫付的医药费及鉴定费2万余元。

  对研究所的说法,李佳香无法接受,她曾请求中华医学会重新进行鉴定,但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未受理此案。

  在最后一次庭审中,李佳香的代理律师伍开国对该案提出几大疑问:为何没有《手术同意书》?李佳香认为的人身损害后果”究竟是什么?做手术为何没有手术记录?

  近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已无法再进行鉴定,故再审判决已认定研究所履行了术前告知义务,据此驳回李佳香的上诉请求。

  面对这样的终审判决,李佳香表示不服,将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新闻回顾

  《检查变手术 体检医生割走患者“心头肉”》

都市时报

编辑: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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