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欠账昆明家底被搜 法院强制一老赖公司还款
[ 作者:洪扬 何永洁 张玉杰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3-21 10:06:00   进入社区 ]

  昆明一家公司以邮购的方式从上海购买了专用蚊香芯棒,货物收到了却一直不付帐,本以为天高皇帝远能拖一天算一天,没想到如意算盘被盘龙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打破了。前天,盘龙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昆明某生物有限公司,搜出现金1800元。法官表示,案

件在外地,但尚未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人要注意了,“即便是不属于我们管辖的案件,但只要其他属地法院委托执行,我们也将全力以赴完成执行任务。”

  前天上午10点半,盘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位于关上宏兴大厦C座7楼的一家生物公司,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措施,搜查公司财产。原来,这家生物公司曾于2005年10月19日发函到上海等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后者试制加工液体蚊香专用芯棒44800支,每支0.34元,共计15232元。如约收到这批货物后,这家生物公司一直拒不支付货款,被告到了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2007年3月,法院判令这家生物公司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该公司置若罔闻。

  2007年6月,盘龙区法院接到上海黄浦区法院的委托书,要求代为执行。法官立即通知这家生物公司还款,可该公司不仅不还款,还从黑龙潭搬迁至关上。昨天,法官在该公司搜出现金1800元和两个银行账号。公司财务人员当着法官的面,通过银行客服电话查询账户上的存款余额,其中一个账号有50元,另外一个账号有20元。财务人员称:公司已经4个月没发工资了。

  法官表示,如果公司恶意拖欠货款,在限定期限内不主动还款的话,法院将把这一情况告之委托法院,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官渡检察院全国首推“三级接访制度”

  承办人面对面与您交流

  “科长定期接访、承办人与当事人见面”——在以往“检察院接访日”的基础上,从3月1日起,官渡区检察院开始推行“三级接访制度”,当事人可以在接待大厅与承办人面对面交流,充分反映自己的情况。据悉,该制度在全国属于首创。

  据了解,为了拓宽群众来访的渠道,保持信息畅通,有效化解矛盾和老百姓的“心结”,从2008年3月1日起,官渡检察院开始实行三级接访制度。在坚持日常接访、每月5日、25日定为检察长接待日的基础上,业务部门实行“科长定期接访日”,每周星期二,相关业务部门科长轮流接访,从群众来访中接触到本部门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对症下药,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此外,官渡区检察院还实行“承办人与当事人”见面制度,承办人必须到接待大厅与当事人见面,进行耐心细致解释说服工作。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彬彬说,通过检察长、科长、承办人员三级联合接访,能更直接地了解老百姓的诉求,方便群众申诉上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王浩薇 记者洪扬)

都市时报

编辑: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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