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涨停限制将是20% 首批估计上市20家
[ 作者:    来源:网易    发布时间:2008-03-24 14:55:50   进入社区 ]

  记者日前从有关人士处获悉,首批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将很可能从目前已具备在中小板上市条件的企业中产生。此举主要是为了严控风险,保证创业板推出初期的平稳运行。

  随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周五公布,业内对首批上市企业猜测颇多。

  此前市场认同率较高的一种说法是,创业板首批上市企业将在挂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中挑选。

  但有关人士日前告诉记者,出于对严控市场初期风险的考虑,首批上市企业将在中小板后备上市资源中挑选。

  “创业板设置较低的上市门槛,主要目的是为了中小型创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这位人士说。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较低的上市门槛在客观上会造成投资风险的增加。”这位人士说,一个市场在刚刚建立之初,往往比较稚嫩,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应遵循“高起步”原则,挑选质地优良的企业率先上市,防止创业板市场“带病上路”。

  这种说法与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此前的看法不谋而合。陈东征在两会期间曾坦言,首批上市公司一是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二是规模比中小板的首批要多,原则上将采取批量上市,防止恶炒。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首批上市公司的数量预计在20家左右。

  创业板涨停限制将是20%

  “在资本市场上,如果说中小板是小学,主板市场是中学,那么创业板无疑就是大学。”昨晚,著名证券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本次推出的《征求意见稿》的最大亮点,就是确定了创业板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要求。此外,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长勇、兴业证券分析师张忆东也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记者获悉,创业板推出后,深交所要推出不同的交易规则,创业板的涨停限制将是20%。这样比较符合创业板的特征。

  亮点1:上市门槛设两套盈利标准

  办法:在发行条件方面,针对创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定量标准与定性规范要求。两套盈利标准可适用于不同类型企业之需。

  刘纪鹏:资本市场的发展史证明,以香港创业板为代表的无门槛的港英模式的创业板市场是不适合当前的内地。

  必须坚持对创业板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要求,因为中国有足够多的这样的企业。更重要的是,盈利能力是判断企业素质好坏的重要标准,这与没有盈利能力的企业有本质区别。此次提出的针对不同企业的两套盈利能力标准,一是针对“普通生”,一是针对是“特长生”。这样的设计非常科学,既借鉴了国际规范,又尊重了中国国情。

  亮点2:设独立于主板之外的发审委

  办法:中国证监会考虑在发行审核委员会设置上,专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在发行初审基础上审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刘纪鹏:现行制度满足不了创业板的需求,发审制度必须改革,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注册制是一个过程,虽不能一蹴而就,但这个发展方向是正确的。

  亮点3:上市未必都是高科技企业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少了很多关于鼓励“三高五新”企业的条文,仅有三处提到“创新”字眼。

  张长勇:有些企业是不是符合“双新”(新材料、新科技)企业,管理层没法衡量,而且可能市场也没有那么双新企业,但是券商要保证上市的企业盈利能够不断增长,企业不是夕阳行业。

  张忆东:预计创业板上市公司行业可能集中在TMT、生物医药、能源环保、大农业。

  亮点4:保荐人责任加大

  张长勇:创业板于主板相比,就是加大了保荐人大的责任,相对于主板,创业板的保荐人可能承受更大的责任。

  名词解释

  什么是创业板

  创业板首先是一种证券市场,它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业、券商和投资者三类市场活动主体,是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的场所。相对于现在的证券市场(主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在上市公司数量,单个上市公司规模以及对上市公司条件的要求上都要高于创业板,所以创业板的性质属于二板市场。

  创业板的市场功能定位

  ·一是重点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是重点服务于统筹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经济质量的整体提高

  ·三是重点服务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延伸阅读

  创业板规则出台内幕

  3月21日下午5点多,本来一直在等待周末管理层有可能出台什么利好政策的投资者,发现了另一条让他们有点紧张的消息:几易其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正式揭开面纱,由证监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传闻中创业板有可能推迟的猜测落空,"该来的还是来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一些财经专家分析说:"创业板对大盘走势的影响还不明确,冷静考虑,甚至有可能是利空出尽。"

  "据悉,目前证监会已经根据《征求意见稿》受理了一些企业的首发申请材料。"北京一位资产管理公司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这意味着最终的定稿可能变化不大,但也并不排除细则再次进行变动的可能。"

  《征求意见稿》突然出台,脆弱的市场将如何面对,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本报记者在消息出来后,迅速接通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的手机,刘表示,虽然他一直主张推创业板,但是现在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不过,从发布规则草案,到征集组织专家意见,再到成立专门的发审委,到最后正式推出创业板,其间至少还有4个阶段,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大家也没有必要恐慌。在这期间,政策层面上,相信会有配套利好措施出台。"

  无独有偶,此前,燕京华侨大学华生教授也在媒体发表了类似的观点,认为4000点以下,创业板宜缓行。

  还有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创业板之事早在此轮暴跌之前就已经公布,又在两会期间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情,即便是利空,也是经过充分消化的。

  标准频变凸显利益之争

  中国证监会21日对创业板首发上市办法作问题说明时称,证监会将设置专门的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人数将比主板发审委有所增加,由35人组成,7人一组,主要是吸收行业专家。创业板发审委员不兼任主板发审委员,此外,发行审核过程中将强化保荐人作用。

  因为风险比较大,创业板对投资者也会设置必要的门槛,目前已经有一些方案,正在研究。而且,证监会还表示,设立创业板市场将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其IPO办法将遵循借鉴境外经验、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市场化运作等三大原则。根据意见稿,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还设立四道"门槛":两年净利不少于1000万元、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主营业务突出、公司治理严格。

  如果说创业板的推出是十年磨一剑,那么对于核定企业上市标准的《创业管理板办法》来说,几易其稿便显得合情合理。

  在证监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第四稿中"取得某些部委认证从而优先的第三套标准"的取消,而新制定的另外两套要求更高的标准目前仍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此前第四稿中涉及经科技部、发改委以及农业部认定的创业公司较低的上市标准内容几乎在最新版本中被全部砍掉,取而代之的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成长性确定公司或成长性不确定公司的两套标准。

  "这其实已是有过先例的。"一位匿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早在2000年主管部门推出创业板市场提案时,就用过一个"科技板"的名称,并为能上科技板的企业圈定了基本条件:必须通过"双高认证",即科技部和中科院分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过,上述人士表示,这显然违背了市场化原则,"证券市场讲的是投资回报,通过双高认证的企业未必一定能有好的回报,高新技术与投资回报并没有因果关系"。

  不仅如此,如果把"双高认证"作为上市的首要条件,双高认证本身可能也被别有用心的企业作为一个"壳"来利用。在标准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火爆"后,"双高认证"毫无悬念地被证监会以市场化的名义取消了。

  事实上,即便是背后力推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投资公司也认为第四稿中的第三套标准相对过低。在近日北京一家券商召集的小型会议上,包括有联想投资、建银投资、中投证券的相关人士都表示,创业板制定的上市标准并不高,企业比较容易就能达到。

  "以前主板只要报发改委,经由发改委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趋势的公司就能去上市,而按照四稿中创业板的第三套标准,现在一下子出了很多利益相关方,比如农业部、科技部等。"出席上述会议的一位业内人士坦言。

  现实的情况是,科技部等部委早就与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达成了三方协议,三方依据协议将积极推进深圳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促成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业内人士推测,当初办法第四稿制定的第三套标准可能就与此有关。

  然而第三套标准的取消,似乎并没有影响到科技部和证监会的关系,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两会期间就表示科技部和证监会将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增进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同时,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培育,促进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争夺创业板发审权

  如果创业板按照两会期间所说的将在"五一"前后推出,那么在创业板蓄势待发之时,监管层对于风险控制的问题便显得格外重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在两会期间面对媒体公开表示,创业板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监管方面的力度。"创业板的盈利标准和中小板ETF有显著区别。我们不会为第一批企业开此绿灯。"陈东征说,"亏损的企业绝对不能上创业板。我们将加强风险控制,比主板还严格。"

  陈东征的发言刚好可以解释在此前公布的第三稿、第四稿以及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不约而同都提到了创业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和创业板咨询委员会。

  在此前的第四稿中,记者注意到,文中提到创业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将由中国证监会聘任,而咨询委员会委员则由证券交易所聘任,证监会可以委托交易所对发审委进行考核和监督,但是咨询委员会的委员却没有表决权,专业咨询意见对发审委的审核工作不具有约束性。

  "这等于说发行审核委员会仍然掌握在证监会的手中,而深交所只是对其起到了一个监督的作用。"任职上海一家券商的项目经理表示,很显然,在删除了农业部、科技部等部门的认证内容后,《创业板管理办法》进一步凸现了加强风险监控的能力的要求。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这份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仅仅提到了"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对于有关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放在深交所还是证监会并未进行确认,证监会只是宣布发审委成员将吸收行业专家。

  无独有偶,陈东征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创业板发审委员会将是全新的,不同于目前的主板发审委,但是对于创业板发审委最终放在深交所还是证监会,陈东征表示尚未决定。

  "如果按照陈东征的说法现在尚未决定,则不排除深交所和证监会发行二部共同对创业板发审委进行日常工作管理。"深圳的一位消息人士坦言,此外,由深交所聘任的咨询委员会也将"尽可能使咨询委发挥作用,使发审委多吸收借鉴咨询委的行业专家意见",尽管他们并不具有表决权

  对市场影响可能没有那样糟

  与此前传出的创业板有可能推出的传闻相反,证监会21日推出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来得有些突然,具有5年从业经历的一位匿名券商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市场信心刚刚有所恢复的时候推出《征求意见稿》,无疑宣布创业板将铁定在上半年推出,"从现在的市场环境来看,并不是推出创业板的好时机,对于首批上市的企业来说,显然也并不是融资的最佳机会"。

  北京恒丰美林投资管理公司业务总监熊立峰则认为,由于目前仅仅只是推出了《征求意见稿》,距离最终的定稿和创业板的推出还会有一定的时间,因此"对于股市的影响肯定是有限的","创业板至少会在一两个月以后推出,届时对于A股市场的影响和资金的分流将小得多"。

  而根据深交所最新透露的消息,目前掌握的上市资源不过200家,如果按一家融资1个亿的份额算,不过200亿的规模,和浦发一家公司的增发相当;如果每家融资2亿,不过400亿,连平安再融资的一半都没有。

  而且,创业板一旦启动,大盘蓝筹的回归和金融股的巨额再融资,均有可能被推迟。证监会发行部三处有关负责人此前关于从严审查再融资必要性的表态,也可以为此作证明。

  应该注意的是,就在本周,几家主流官方媒体都在呼吁管理层调整政策,维护股市的健康发展,《人民日报》呼吁"不要轻言熊市到来、避免被恐慌情绪左右";新华社系统的《 上海证券报》刊发评论员文章《当务之急是消除恐慌重塑市场信心》,呼吁叫停不合理的再融资计划,降低印花税(印花税吧)税率;而央行的机关报《金融时报》也在呼吁调整印花税。而央视经济频道《经济半小时》更是在大盘创出3615点新低之后,推出了股市调查和专家呼吁的专题,为几大报的呼吁作出了一个总结陈词,希望"放水养鱼"。

  从民间声音到权威媒体的呼吁,管理层的救市措施很可能在不久之后露脸,"如果有配套的利好措施推出来对冲,创业板《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对市场的影响可能没有那么糟,甚至可能是利空出尽",有著名财经评论人士如此分析。(华夏时报)

编辑:红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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