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玩猫腻:解聘披上调动“外衣”
[ 作者:段曌红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4-03 06:53:08   进入社区 ]
  昨天(4月2日)上午,昆明集银木业有限公司的27名员工在被公司集体“驱逐”1年半后,终于拿到了公司支付的24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拿到钱的员工们激动地对呈贡法院的执行法官连声称谢,然而员工们的

代理人却心情沉重:被“驱逐”的员工有100多人,可只有27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的人则选择了放弃。

  2006年10月11日,昆明集银木业有限公司突然贴出了一个通知,“将生产车间的全体职工(包括生产部和储运部)调到公司合作方云南云利发木业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岗位、工种、工资待遇不变。请生产部、储运部的全体人员务必在2006年10月15日前到公司行政部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

  这让所有员工都觉得很意外,经打听才知,公司因经营不善亏损,老板想将公司转让掉。员工程必江说:去了后云利发公司表示所有的职工都只能当学徒,要从学徒做起,“我在公司做了10多年,去了那边竟让我当学徒,我们心理肯定接受不了”。

  “公司在未与员工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改变员工的劳动关系,属变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对此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金”,2007年初,因不满昆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雷云等27名员工向呈贡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补办自1995年以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2007年10月,经呈贡县法院和昆明市中级法院两审后,法院终审判决,要求集银木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共计24万余元。因集银木业公司并未在判决确定的限期内履行义务,于是2007年11月,27名员工向呈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呈贡县法院了解到集银木业公司已停业多时,且已将厂房出租,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已人间蒸发,根本找不到。呈贡法院执行局局长郑宏斌介绍:针对这一情况,呈贡法院采取措施,查封了公司仓库内的货物,可即使如此公司仍不出面履行付款义务,于是法院决定评估、拍卖查封的财产,这时得知消息的集银木业公司在“失踪”数月后终于露面了,今年3月14日公司委派他人到法院一次性交纳了24万多元的全部案款。

都市时报

编辑:四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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