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开展和接受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以自愿为原则。我省居民若需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应找经省公安厅批准并报公安部审核备案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公民在接受中介服务前,应认真查验中介机构有无省公安厅颁发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认真核对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拟前往国家。为维护合法权益,公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介机构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生合同争议,按《合同法》有关规定,通过消协或中介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按《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日常管理辖区内的上述8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
编辑:阿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