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140万“赎身” 东航辞职机长自由飞
[ 作者:段曌红 许军强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4-25 10:00:39   进入社区 ]

终审结果出来后,郑志宏走出法庭 首席记者 陈昱州/摄

  在离开飞行岗位近一年后

,昨天,东航飞行员郑志宏终于盼来了昆明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法院二审改判东航必须在15天内将郑志宏的技术档案移送中国民用航空西南管理局暂存保管;由郑志宏一次性赔偿东航培训费、多发放的工资等共计1408561.01元。该判赔数额相比当初东航提出的1257万天价索赔,“缩水”1000余万。郑志宏表示,对二审判决他很满意,如今重获“自由身”,他最大的希望就是早日重返蓝天。

  昨天,接到通知的郑志宏和其代理律师刘英很早就来到法庭。尽管两人都很低调地坐在旁听席上静静等着,但还是被记者们围着问这问那。“怎么还不开始?”交谈中郑志宏不时抬起手表。对于判决的结果,郑志宏表示:“在没宣判前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但我希望能有个好的结果。”

  上午9点20分,审判长对劳动争议案和东航天价索赔案逐一进行宣判,昆明中院在终审判决中对两份一审判决都进行了改判。

  对于劳动争议案,昆明中院撤销了“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由东航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为郑志宏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将郑志宏的技术档案、驾驶执照交由中国民航云南安全监督办公室暂存保管”的一审判决,改判为确认郑志宏与东航云南分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6月18日解除;由东航云南分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为郑志宏办理人事、工资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并将郑志宏的技术档案移送中国民用航空西南管理局暂存保管。

  对于东航的天价索赔案,昆明中院将一审判决“由郑志宏于判决生效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东航130万元违约金”,改判为“由郑志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赔偿东航1335555.05元的培训费用损失”。同时,维持一审判决中“由郑志宏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东航云南分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后发放给郑志宏的工资、防暑降温费、住房公积金等共计73005.96元”。

  据此,这起云南飞行员辞职索赔第一案以郑志宏赔偿“老东家”东航公司1408561.01元而宣告落幕。

郑志宏昨天终于盼来了昆明中院的终审判决,接受采访时他如释重负

  郑志宏:我的案例将成为“范例”

  昨天,在二审宣判后,郑志宏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对这个判决结果我很满意,这是个双赢的、公正的判决,经过漫长的等待和煎熬,经过期望、盼望和渴望,我终于拿到了这份判决。”

  “虽然判决的数额和一审的137万相差不大,可法院对技术档案的移交和违约金的改判,说明法院在细节上更严谨了,也说明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从效果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郑志宏表示,他是云南飞行员辞职第一人,也是云南敢挺身和航空老大叫板的第一人。他的案例为民航解决飞行员与公司的纠纷提供了良好的“范例”,近141万赔偿数额成为飞行员“赎身”的标杆。

  “2007年5月17日从提出辞职,到申请仲裁、打官司、一审、二审,近一年的时间无法工作,失去了工作的权利,这是一个煎熬的过程,今天终于盼来了终审结果,这期间经历了很多磨难,感触太多!”郑志宏说,在漫长的诉讼中他付出了太多的代价。“飞行员本身很缺,社会需要飞行员。而我很热爱这份工作,我想尽快投入工作为广大旅客和社会服务。一个人价值的体现应该在工作中,而非在漫长的诉讼中。”

  对于执照失效问题,郑志宏表示既然当初选择了放弃就得面对和承受这样的后果,以后会通过努力提高训练,增强技能。“相信通过这件事,更能激发我的工作热情,让我全身心投入工作中。”

  “现在我只希望这个过程尽快过去、尽快回到自己热爱的飞行事业中。”回想近一年来承受的种种,郑志宏声音哽咽:“希望有一天,大家能听到一个声音‘祝大家旅途愉快’……”

第二页:东航同事关注判决结果

第三页:主办法官:“郑志宏案将成为飞行员跳槽判例”

第四页:时报记者对话主办法官:天价索赔案突破多项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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