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巨贪”曾锦春庭审翻供 揽罪护子女
[ 作者:李钢    来源:网易    发布时间:2008-04-25 11:42:25   进入社区 ]

曾锦春在郴州有“曾矿长”之称,独揽采矿权审批,同时也是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资料图片)

  公诉人指控,曾锦春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历不明。图为其弟曾岩春在法院门口接受记者采访。李根/摄

  昨天,正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巨贪”之称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贪腐案,进入庭审第二天,庭审仍处于法庭调查阶段。但是庭审中却多次出现了曾锦春翻供揽罪的现象,为此,曾锦春的辩护人还称没法为曾继续辩护了,而曾锦春翻供所涉及的指控事实中都有其儿子或女儿参与,护子之心由此可见。

  护子女心切多次翻供

  在庭审的第一天,曾锦春向法庭表示,承认起诉书的指控事实。但是在昨天的法庭调查阶段,曾锦春却在对多个事实进行质证的过程中,推翻以前的口供。曾锦春的这一做法,还被辩护人邱兴隆在庭上当场训斥,邱兴隆表示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无法为其继续辩护。

  曾锦春翻供的多宗事实中,都涉及其儿子曾峰和女儿曾云悉,且其翻供内容都是将罪行揽到自己的身上。譬如,公诉方指控陈远翔等三人通过曾峰找曾锦春帮忙,准备承揽郴州市第一医院的装修工程,曾锦春为此而向医院院长打招呼,让陈等在没有中标的情况下,承揽了这一装修工程,陈远翔通过曾峰送给了曾锦春10万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曾锦春却突然表示,是陈远翔等人在数次和他说过之后,在办成事情之后,他又让曾峰去向陈远翔收钱。

  曾锦春刚刚陈述完,辩护席上的邱兴隆就急了,马上告诫曾锦春:“你这样改变口供,从情感上我可以理解,但你应如实公认,不要为了帮儿子脱罪而翻供。”公诉人马上指出辩护人不能这样向被告人问话。

  此时邱兴隆继续对曾锦春说:“如果你继续这样,我就无法为你辩护了,从起诉书上来看,已经认定了你在受贿中是主犯,你为儿子揽罪也没有用。”这场发生在辩护律师和被告人之间的争执最终被法官所制止。

  在随后多宗涉及其女儿的受贿指控中,曾锦春再次翻供揽罪。

  曾举报两名正厅级贪官?

  在昨天(4月24日)庭审的末期,邱兴隆突然向法庭提出曾锦春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具有立功的表现。“曾锦春检举揭发某某某的犯罪事实,这已经由有关部门查实了的。此外,曾锦春还依法通过本辩护人,侦查机关递交了一份重大检举线索。我在此,向法庭提交这一检举信。但是由于目前这些都处于保密阶段,所以我就不能将信的内容公开。”邱兴隆向法庭说。公诉人指出检举材料还处在材料阶段,真伪不明,不能作为立功表现的证明。

  但是这一点遭到了邱兴隆的反驳。他表示,曾锦春总共检举揭发了两宗,其中一宗处于待查阶段,但是另外一宗已经由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确认为事实,因此,曾锦春应属却有立功表现,而那宗待查案件也有可能成为曾锦春立功的证明。

  虽然在法庭上,控辩双方都没有指出曾锦春所检举的两宗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但是据记者的了解,曾锦春所检举的两人均为正厅级人物(曾为副厅级)。

  法庭调查阶段已于昨天结束,今天的庭审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编辑:朱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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