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灶爆裂超使用年限厂家不全赔
[ 作者:黄凯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4-27 09:50:23   进入社区 ]

煤气灶爆裂现场一片狼藉  实习生徐少平/摄

 

 4月24号下午6点30分左右,家住王大桥金沙小区的王女士张罗好饭菜后像往常一样来到隔壁房间叫女儿吃饭。“我女儿正在做作业,我进去叫她吃饭还没几分钟,就听到厨房里‘轰’的响了一声,当时我和女儿都被吓坏了。”王女士说。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检查后,告诉王女士是煤气灶的问题。由于王女士家的煤气灶板面是强化玻璃做的,因此维修人员估计是因为受热不均导致玻璃板炸裂。

  王女士说,她家使用的是前锋牌煤气灶,3年前花了800多元购买的。第二天 ,王女士就联系到了前锋煤气灶的修理部。前锋煤气灶的修理人员经过对现场的检查,无奈地表示由于强化玻璃板完全碎裂,已经无法对煤气灶进行修复。

  随后,云南前锋公司售后服务部主任盖先生也亲自来到王女士家。盖先生在查看了现场情况后,承认是他们公司生产的煤气灶出了问题,同时表示,由于煤气灶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已经属于应强制报废的产品,因此不能对王女士的煤气灶进行全额退款,但可以为王女士推荐一台新的煤气灶并给予适当优惠作为补偿。王女士对盖先生的处理办法甚为不满,她希望前锋煤气灶公司负起更多的责任。“这是没有伤着人,如果把人伤了怎么办?”王女士气愤地说。

  盖先生介绍,王女士家使用的煤气灶是他们公司5年前就已经停产的利士发系列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上明确写有该系列产品的使用年限为3年。由于王女士当初购买煤气灶的发票等单据已经丢失,盖先生还专门查看了煤气灶零部件和燃烧保护装置上的编号,确定王女士家的煤气灶使用时间已经超过了3年。盖先生说,他根据王女士家的灶台推荐了一款185B型不锈钢煤气灶给王女士,原价860元,他们愿意以480元的价格给王女士重新安装,但是遭到了拒绝。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煤气灶在超过使用年限后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厂家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进行全额退赔的。但如果产品对客户造成了人身伤害,生产厂家应承担相应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的张宏雷律师介绍,根据王女士家煤气灶出现的这次事故,煤气灶厂商不用全额退赔,但基于客户使用其产品多年,从保证厂商信誉考虑,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都市时报

编辑: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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