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母婴公司月嫂被指“滥竽充数”
[ 作者:徐畅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4-30 10:00:27   进入社区 ]

  “该公司宣传称他们的月嫂都做过母亲,但为我服务的月嫂却还未婚,两个月嫂也并没如合同约定,取得中级或高级月嫂资格。”昨天,吕先生再度把昆明亲亲母婴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亲公司)告上法庭,指其给自己派来的月嫂“滥竽充数”,每

个月收的10元保险费也并未实质投保,具有欺诈性质,要求亲亲公司赔偿损失2万余元。

  繁忙的吕先生夫妇一直为如何让自己的宝宝得到最科学的照顾而苦恼。一次偶然的机会,吕先生看到亲亲公司的宣传手册,于是萌生请专职月嫂照顾宝宝的念头。“育婴师是严格按国家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职称的,又都当过母亲,是照顾宝宝的‘专家’。”吕先生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2006年1月至8月,吕先生先后与亲亲公司签订了6份服务合同书,每份合同为期一个月,亲亲公司分别指派了3名月嫂罗某、杨某和唐某为宝宝提供24小时的母婴服务。其中,中级月嫂罗某和杨某每月收费1500元,高级月嫂唐某每月收费1900元。除此外,亲亲公司还要求其每月交纳家政综合保险费10元。

  没想到,第一个月嫂杨某刚来没几天,小宝宝就生病,医生诊断为大肠杆菌感染。吕先生怀疑月嫂没按规定清洁奶具导致宝宝生病,于是把月嫂杨某和其所在的公司告上法庭。盘龙区法院审理后,判令亲亲公司赔偿吕先生经济损失4000元。

  可获得赔偿的吕先生却又再度把亲亲公司告上法庭。

  昨天的庭审中,已多次在庭上相见的双方如仇人见面,数度发生争吵,法官不得不反复提醒“尊重对方的诉讼权利”。

  吕先生介绍,月嫂提供服务时,他发现月嫂的服务水平跟普通保姆差不多,于是要求查看其育婴师资格证,但只看到复印件。而根据庭审中亲亲公司提供的原件来看,杨某在来到吕先生家4天后才取得中级资格证。高级月嫂唐某在为吕先生服务时也只有中级资格证。

  “该公司宣称,其月嫂都曾当过母亲,可杨某却还未婚。”吕先生还提出了另一点质疑。吕先生还指出亲亲公司收取的每月10元的家政综合保险费,也未见到以此投保的保单。

  亲亲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吕先生并无证据证明月嫂在为其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吕先生在客户回访单上也签字确认了,证明其满意月嫂提供的服务,收取的10元保费也按相关规定投了保险。

  亲亲公司的代理人还指出,吕先生的行为损害了亲亲公司的名誉,将对此保留另案起诉的权利。

  吕先生表示不接受调解。本案将择日判决。

都市时报 

编辑:木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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