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今天正式颁布
[ 作者:吴晓松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4-30 10:35:17   进入社区 ]

  昨日,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前排左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右三)来到昆明市劳动

力市场看望并慰问农民工,并致以节日的问候。徐海波摄

  在“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昨天上午,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副市长王道兴率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亲切看望、慰问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农民工兄弟,送去了省、市党委、政府的节日问候。记者获悉,《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今天正式颁布。《办法》明确规定,建设领域所有工程项目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使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了保障。

  省、市领导一行先后来到南坝人力资源市场、金色俊园施工工地,实地查看农民工就业服务及建筑施工企业使用管理农民工情况,与农民工代表亲切座谈,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倾听他们的想法和呼声。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加大农民工权益维护,“以人为本、教育为先、成才为根、创业为要”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昆明信息港建设,建立乡镇采集、县(市)发布、覆盖农村农户和城市居民的信息化劳动力市场。寄语农民工朋友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自强不息、奋发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希望用工单位关心、关爱农民工,形成对话渠道和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统计,目前云南省农民工达530万人,分布在各行业,特别是在采矿、建筑、加工、公路、水电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成为产业大军的主体。昆明市有农民工120万,其中办理《居住证》的有80余万人,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用工登记的近15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有13万人,主要分布在建筑、住宿、餐饮、制造和服务行业,有4.6万人纳入了工伤保险,3.9万人纳入医疗保险。

  记者了解到,今天颁布的《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共7章36条,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农民工定义、各部门职责,明确了对农民工培训和服务的义务和责任,确定了劳动合同内容和工资保障金内容。同时,规定还列出了农民工劳动场所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疾病预防、计划生育、民主权益等方面的要求,把农民工各个方面的权益保障纳入其中,列出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处罚内容。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国家尚未对农民工做出明确界定,《办法》在参考国家有关文件及其它省份做法的基础上,规定“户籍关系登记在农村,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为农民工;明文规定建设领域所有工程项目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开户,按合同工程价款的3%预存,并作为工程建设协议内容。对非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制度也设置了前置条件: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预存工资保证金。此外,还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行政机关解决农民工权益受侵害问题的督促力度。《办法》颁布后,将惠及云南省所有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及农民工。

昆明日报

编辑: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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