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第二批省级行政机关公开服务承诺
[ 作者:李丹丹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4-30 10:46:12   进入社区 ]

  昨天, 第二批共13家省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各单位服务承诺的内容,包括投诉举报电话,将统一发布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民可通过此平台快捷查询,并通过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有效监督。

  省人事厅承诺:公务员招录做到招考政策、录用计划、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考录程序、考录结果公开。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打破地域界限,取消身份、性别限制,为报考人员提供平等竞争机会。监督电话3635363。

  省公安厅承诺:内地居民赴香港或澳门商务,可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从今年7月1日起,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昆明市居民,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只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1小时内立等可取;公民在申领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时,具备条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5个工作日内发证(比过去减少10天)。

  公民办理户口,对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属派出所审批的,应当当场办理户籍手续;须由派出所上报审批的,派出所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州市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派出所材料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批并通知派出所;派出所接到上级通知后,须在2个工作日为公民完成户籍手续;云南省公民身份证认证中心服务窗口,可以异地(除昆明市及外省公民外)办理《居民身份证》,其中残疾人、孕妇和65周岁以上的老人,出示相关证件或证明后,可直接到窗口办理。

  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可代办机动车牌证。

  省发改委承诺: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加强管理和稽查。履行好价格监管职能,及时受理、办结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杜绝滥用职权。监督电话3113561。

  省经委承诺:省经委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项目都实行零收费。服务中,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故意刁难、不失职渎职。对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拉等违反服务承诺被群众举报投诉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投诉电话3326738。

  省教育厅承诺: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投诉电话5141284、5141568。

  省监察厅承诺:对省政府部门及各州市政府及机关、国家公务员和省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有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将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办结,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举报投诉电话4195806。

  省财政厅承诺:秉公用权,保证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安全、有效。对预算批复、预算资金拨付、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等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投诉举报电话3645099。

  省商务厅承诺:对事权在省商务厅的11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出现有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结时限超过15个工作日,比如鲜茧收购资格核准时限为45天, 省商务厅也承诺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举报投诉电话:6269875

  省水利厅承诺:今年确保让120万,力争让150万农村村民喝上安全水。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妥善处理水事纠纷。监督投诉电话:3619871、3619134

  省林业厅承诺:对执行“四项制度”不力,群众意见大的,一定及时改正;对违反“四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举报投诉电话5125613、5196443。

  省农业厅承诺: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确保种养良种补贴、母畜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严查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投诉监督电话5737550、5749475。

  省建设厅承诺:对所有行政许可申请和报批文件,均通过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对申报材料真实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投诉监督电话4142550、4106502。

  省安监局承诺:监督管理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设立专门服务办证大厅,统一对外服务。举报投诉电话8025597、8025622。

昆明日报

编辑: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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