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乘客强查工号牌 女服务员大喊非礼
[ 作者:庞继光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5-01 09:07:25   进入社区 ]

  李师傅特别想不通,航班延误,去值机柜台处讨说法,却被服务员指责为非礼。昨天(30日)下午5点20分左右,乘坐东航MU5735航班的乘客在延误3小时后走出飞机讨说法,与值班服务员发生争执。一名乘客查看服务员工号牌准备投诉被指非礼。于是,有

乘客怒砸柜台电话及牌子。

机场公安现场值班处东航工作人员向滞留旅客解释。记者曲鸣飞摄

  航班延误:乘客下飞机讨说法

  “东航必须道歉!必须赔偿!”下午6点30分左右,40余名乘客围在机场派出所值班室门外,等待着到派出所接受处理的乘客李师傅等人,不时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洽。派出所里,李师傅等人、东航值机柜台有关服务员正接受调查。

  许多乘客拿出机票及登机牌说,他们是乘东航MU5735航班从昆明飞往广州的,起飞时间是下午2点10分,可所有乘客上了飞机,飞机却飞不起来。乘务员一会儿说是延误,一会儿又说是天气原因不能起飞,一会儿又说是飞机故障。

  看到飞机起飞不了,焦急的乘客找到乘务员,乘务员告诉他们到机场去找有关领导。无奈,部分乘客下了飞机,到值机柜台处讨说法。

  乘客:被指非礼怒砸招牌

  “我们讨说法,可服务员态度恶劣。查看隐藏着的工号牌,被服务员称是非礼耍流氓。”许多乘客气愤地说,下午5点左右,飞机延误3小时后,40余名乘客下了飞机到候机室东航值机柜台处讨说法。

  许多乘客称,乘客李师傅等人与服务员理论,可服务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且态度恶劣。为此,李师傅等人就想投诉这名女服务员,可服务员的工号牌隐藏在特别大的领带蝴蝶结下。这时,气愤的乘客从柜台外伸手进去想拨开蝴蝶结看工号牌。

  就在手接触到蝴蝶结时,这名女服务员大喊“非礼”。随即,柜台里的男同事等人也加入到与乘客的争执中。李师傅等人认为东航工作人员不地道,就拿起柜台上的电话机狠狠砸下去,有乘客还砸了柜台上方“中国东方航空”的灯光牌,其中“方”字的一笔画被砸烂。

  东航一负责人:

  非礼服务员不应该

  “乘客非礼服务员,特别不应该。”东航一名自称是负责人的说,航班是因为飞机出现故障才导致延误。飞机延误后,乘客到柜台非礼女服务员。

  该负责人表示,将对乘客进行赔偿,每人将赔偿300-500元,但要根据最后情况确定。他称,飞机将在晚上7点30分起飞。

  民警:损坏公物赔300元

  “乘客必须道歉,不道歉不准走。”在派出所值班室,“受侮辱”的女服务员和其同事称。在民警协调下,一名乘客大声道歉后,被允许走出派出所。“我不道歉不行!不能离开啊!”这名20余岁的乘客说。

  “我们出钱赔偿!但耽误了乘机!我们要求赔偿时间!”派出所值班室门口,乘客强烈要求服务员和东航赔礼道歉。

  乘客从下午6点到下午7点,一直大声要求东航道歉,并要求飞机起飞。下午7点左右,派出所要求乘客对被损坏的字赔偿300元。有几名乘客立即掏钱,并要求放李师傅出来。在民警调解下,首先是称被非礼的服务员等人离开现场。这名女服务员一脸泪水,并不愿接受采访。

  女服务员离开10来分钟后,李师傅拿着300元钱走出派出所,退还给掏钱的乘客。他说,东航称不用赔偿被损坏的招牌了,已圆满解决了纠纷。

  下午7点30分,该趟航班飞往广州。(记者庞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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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乘客又状告东航索赔1.8万

  昨天下午,全国首例乘客控告飞行员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有了新情况。乘客黄先生收到云南民航公安局送达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审查认为,黄先生控告的该趟航班飞行员的行为不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在收到通知的当天上午,黄先生与同行的陈先生分别向官渡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东航云南分公司就此事在国家级媒体上向黄先生等受害乘客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其损失8666元和9986元。

  黄先生在民事起诉状中写道:2008年3月31日,我因到西双版纳勐海县进行商业谈判,购买了当天18时40分从昆明飞往景洪的MU5716航班机票,票面总价为660元。当该航班飞机顺利抵达景洪机场上空,在己准备降落且完全可以安全降落的情况下,飞行员却不顾全机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突然拉高机头返回昆明……

  陈先生在民事起诉状中称,飞临景洪上空时,飞机剧烈颠簸,乘客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产生巨大恐惧,并产生了对飞行安全的担忧……

  在诉讼请求中,他们均要求东航云南分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其赔礼道歉,赔偿双倍购票款及其他损失。黄先生索赔8666元(1320元双倍机票款、住宿费和车费6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666元),陈先生索赔9986元(1320元双倍机票款、866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他们的代理律师伍开国认为,东航云南分公司的返航行为不仅使陈先生、黄先生的旅程未能顺利完成,并造成财产损失,还严重损害了他们的人身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官渡区法院已受理了黄先生和陈先生的诉状。是否立案?需进一步审查。索赔是否会得到支持?东航云南分公司对此事有何看法?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洪扬 实习生何永洁)

都市时报

编辑:陈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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