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坝新村电压飙高 烧坏电器索赔遇难题
[ 作者:庞继光 黄兴能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5-06 11:44:30   进入社区 ]

  “我家里的电脑、电饭煲因为线路电压变高,烧烂了,找谁都说没有责任。我太冤了,不知道怎么办?”住在西坝新村15号某单元301室的夏先生称,家里的220伏电压,突然变成了389伏,将家里的部分电器烧坏了。

  昨天下午4点30分,夏先生从厨房里拿出电饭煲,揭开

内胆后,只见锅底有烧黑烧焦的痕迹,其中光滑的铁面上,烧出了两个坑,长约四五厘米,宽三四厘米,深有0.5厘米左右。“前天上午还做了饭,可晚上做饭时,电饭煲就被烧坏了。”

  夏先生说,前天上午,他开灯时就发现日光灯发出轰轰的声音,而且日光灯总是亮不起来。他再试一次,竟然发现灯管处冒出白烟。随后他打开电脑,没想到电脑“轰”的一声,也没了反应,昨天他找电脑公司的人看,发现里面已经烧坏了,电脑里的资料也都丢失且不可能恢复。夏先生说,仅电脑一项,就造成2000元左右的损失。

  夏先生当天给电力部门以及物管打电话,可对方称这是家里使用电器不当。无奈,夏先生只能给房东打电话。

  “我也没有办法,找电力部门和物管,他们都不管。”房东吕先生昨天找来一个专业电工,到房子里一测量,发现电线的电压有389伏,而楼道总电表上的线,电压都超过了300伏,远远超过正常电压220伏。查看楼道总电表后,该电工怀疑这是楼道里有业主私搭电线,可能是火线搭火线后引起线路短路。他认为,该楼线路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我们管不了,我们只管安全和卫生。”该小区自称是物管人员的陈女士说,物管不会对这件事情负责。她称,其他业主入住后,都要对电线进行改造,只有该业主未改造电线就将房子出租,因此,电线有问题属于业主和电力部门的责任,造成的后果与物管无关。

  记者随后与电力部门联系,但没有采访到有关人员。

  出租房里电压突然增高,烧坏电器,到底要找谁赔偿?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杨名跨律师认为,按照国家电力法的规定,电力部门对电线有巡查义务,发现电线安全隐患后,要及时排除,否则造成的后果,电力部门要负相应赔偿责任。另外,房子线路建设中,施工方要确保线路通电正常,否则给别人造成后果,将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都市时报

编辑:朱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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