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经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重点加强了文明养犬、保护环境卫生和预防狂犬病等三个方面的工作。《条例》中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办理《犬只免疫证》,并缴纳管理费。据了解,公安机关将出台配套的办证管理制度。管理费的具体标准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审定报批后在新条例的细则中公布。
编辑:牛廓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