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茶山公司厂房夜遭神秘强拆 打官司索赔千万
[ 作者:段曌红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5-13 10:29:30   进入社区 ]
  作为云南普洱茶龙头企业的云南六大茶山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大茶山公司),一夜之间厂房被强行拆除,公司根据相关部门的“会议纪要”将昆明晓安拆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晓安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00余万元。昨天上午,昆明市中院公开开庭
审理这起强拆纠纷。然而,庭审中,各方都表示房子不是自己拆的。

  事发——厂房被强拆

  2007年3月15日凌晨到3月17日,六大茶山公司位于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中苜蓿村昆明百货集团采购供应站(以下简称百货采购站)日新仓库区内、年产3000吨普洱茶的六大茶山公司昆明厂房突遭暴力强制拆除,厂房、车间、仓库、茶叶、包装严重受损,6名公司人员被打伤,直至民警鸣枪示警平息事态,才避免事件进一步升级。

  “当时真是太恐怖了!”提起当初发生的这一幕,六大茶山公司职工童正军仍有些后怕:“晚上12点左右,我在公司值班室,突然听到一阵轰隆声,出门一看,只见3辆无牌照的挖土机冲开百货采购站的大门直接开进来,挖土机在前面开路,后面跟着上百人,全是年轻男子,戴着白手套,拎着棍子和钢管。他们进来后,什么也不说,开着挖土机从大门口就开始推房子。当时我的一名朋友在值班室,他只搬出台电视机,其他东西就全被压在里面。行为太恶劣了,当时问他们到底怎么回事,他们还说‘这事你们不要管,走开’!”

  但最恐怖的还是3月17日光天化日下发生的砸毁仓库事件。童正军说,因之前厂房被挖土机推坏,这天他们来厂房看看,结果发现现场有上百人,每人手里拿着一把大铁锤。“我们才走过去,他们二话不说拎着锤就打过来,我被打了3处——胸、大腿、背,住院10余天。老板看到员工被打,想出来说两句,结果才走过去还没开口就被打。我们公司一共有6人被打伤,所有人都被吓坏了,大家连问都不敢问,话都不敢说。”

  对于这些神秘人的来历,童正军说:“头一天来的‘白手套’大部分是从社会上找的,因为里面有一人认识我,他是从双桥村被叫来的,是社会上的无业人员。他说有人雇他来,每人100元,双桥村来了30余人,但他没说是谁花钱雇的。”

  纠纷——土地租赁引发

  这事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谁是这起事件的幕后黑手?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的一份《关于协调解决官渡区日新社区中苜蓿村土地租赁问题的会议纪要》中了解了一些情况。

  1994年11月17日,百货采购站与中苜蓿村签订“企业用地有偿租赁协议”,租用中苜蓿村75.33亩土地(该宗土地1998年因机场扩建被征用16余亩,实际剩下59余亩),租期50年,之后百货采购站按合同付清了321余万元租金,在土地上建盖了日新仓库和职工宿舍。

  2002年4月18日,百货采购站与六大茶山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协议,公司租了部分仓库作为茶叶加工厂。“这就是公司的起家厂!”经过几年发展,六大茶山公司已成为普洱茶的龙头企业。

  2005年8月,根据清理完善用地手续的有关政策和时限要求,中苜蓿村与百货采购站就该宗土地的租转手续及安置补偿协商未果。之后,中苜蓿村与晓安公司达成协议,将土地转让给了晓安公司。2006年9月26日,晓安公司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2006年11月9日,晓安公司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晓安公司办理完该宗土地的商品房开发的各项手续,但未能与百货采购站就地上构筑物的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晓安公司急于商品房开发,中苜蓿村想尽快得到土地补偿金,百货采购站希望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利益驱使导致当事各方矛盾加剧,冲突不断发生。“会议纪要”对3月15日的情况作了如下描述:“2007年3月15日,昆明宗良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良公司)受中苜蓿村委托,对百货采购站日新仓库进行强行拆除并引发激烈冲突,造成人员受伤、仓库及货物(六大茶山公司存于日新仓库的茶叶)受损的后果。”

  事情到此似乎已真相大白,然而,昨天庭审中的情况却让这起事件再次谜团重重。

  状告——茶厂索赔千万

  强拆事件发生后,2007年6月20日,晓安公司与百货采购站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晓安公司补偿百货采购站655万元,同时“晓安公司作为用地手续完善方和开发商,对3·15事件给百货采购站及该站租户造成的损失和损害,表示公开致歉”。

  2007年6月21日,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召集各方对此事进行处理,最后形成处理意见:“在当事各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2007年3月15日至17日发生强拆造成的损失由晓安公司承担。”换言之,由晓安公司对这次强拆事件“埋单”。

  然而,当六大茶山公司依“会议纪要”找到晓安公司时,却协商无果。今年2月,六大茶山公司将晓安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23万余元,并承担因侵权行为导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这次暴力拆除事件导致六大茶山公司昆明厂倒闭,227名员工失业,经司法鉴定直接经济损失为1000余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六大茶山公司的代理律师介绍,现在拆迁补偿的问题尚未解决,晓安公司就已在这块土地上建盖商品房,且已开始预售,而六大茶山公司却遭受着供货商起诉、客户索赔、员工到公司吵闹讨要安置费及经济补偿金……致使六大茶山公司陷入重重困境。

  谜团——谁拆了厂房

  昨天上午,六大茶山公司众多员工都赶来旁听。庭审中,六大茶山公司的代理律师王渝波通过投影,用大量图片、相关材料的扫描和文字的方式向旁听群众反映了强拆当时和事件背后的情况。“这简直像在看纪实小电影!”这样的方式显然得到大家的认可。

  到底谁拆了厂房?晓安公司的说法是,公司从来没有实施过强拆行为,根据“会议纪要”调查的情况,公司没有参与这次强拆,不是强拆行为的实施人,六大茶山公司的损失不是晓安公司造成的,晓安公司不应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至于是谁拆的,‘会议纪要’中说得很明白,是中苜蓿村委托宗良公司拆的”。

  然而,这一说法被中苜蓿村和宗良公司否认。中苜蓿村表示:“村里不知道这事,也从来没有委托过宗良公司拆迁,至于‘会议纪要’中为何会有如此一说,村里也很纳闷。”宗良公司也表示,公司根本就不知道这事,也从来没有对此进行过拆迁,完全是无中生有的事。“如果是我公司拆的,协调会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参加?为什么要让晓安公司赔偿?”公司的法律顾问表示,公司直到收到六大茶山公司的律师函才知道此事,现已就此向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反映。

  被告——3谈“违法”问题

  庭审中,晓安公司3次谈到“违法”问题。

  对于六大茶山公司将晓安公司推上被告席的主力证据——“会议纪要”,晓安公司的代理律师直言,“会议纪要”本身就是违法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会议纪要”形成的只是意见和工作要求,本身无法上升到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高度,没有强制性,不能成为公司应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有关部门的职责是行政管理,对于民事纠纷有关部门只有调处权利,无权裁判。“会议纪要”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作出处分,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可能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同时,晓安公司提出,从2006年开始,国家把茶业纳入食品生产管理范畴,食品生产有严格的准入条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但直到今天,六大茶山公司也未提交许可证,所以六大茶山公司并非合格的茶业生产商,它的茶业生产是非法的。

  此外,晓安公司还提出,百货采购站在村民的集体土地上建房也是违法之举,按理违法建筑不应获得补偿。

  庭审从上午9点30分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45分,最后因晓安公司不愿调解,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都市时报

编辑:陈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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