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伪造印鉴骗走18万 失踪两年难逃法网
[ 作者:孙文洁 余珣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5-19 10:21:42   进入社区 ]
  “张某的家在大理农村,培养一个大学生非常不容易,所有期望都在他身上;落网后,他的家人都不愿来看他,认为他给家里丢脸了。”毕业于云南某名牌大学、担任某公司出纳的张某,伪造公司印鉴骗取18.86万元后销声匿迹近两年。日前,张某从广州回到昆明后落网。近日,五
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向媒体通报了这起票据诈骗案。

  出纳莫名失踪

  2006年8月,云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老总刘某准备到外地出差,他告诉出纳张某到银行先取1万元现金出来。张某每天都很“忙”,一直没到银行把钱取出来。眼看老总的出差日期将近,张某此刻却突然”蒸发“了。

  感到事情不妙的刘某赶紧到银行打出对账单,试图找出张某神秘失踪的原因,这一对账把刘某吓了一跳,公司账面上的数字与银行账目上的数字相差了18.86万元。8月24日,刘某来到了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通过银行出示的相关凭证,警方发现这18.86万元都是通过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转走的。由于张某在公司担任出纳,他手上肯定有使用支票时必须盖的相关印章,张某利用手中的职务之便,将公司的财产私自转走,属于典型的“职务侵占”。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的一席话让民警大吃一惊。

  侵占变诈骗

  刘某告诉民警,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确实在张某手里,但法人代表的印章却是刘某随身携带的,从来没有单独拿过给张某使用。根据刘某提供的这一线索,民警再次来到银行,将张某开出的支票与银行存档的印鉴进行比对,发现张某所开的支票上法人代表的印鉴是伪造的。而张某所使用的支票,也是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购买的;同时,刘某发现,张某每次拿给他的银行对账单也是伪造的。

  张某的行为由职务侵占变成了票据诈骗!据民警介绍,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证据确凿,张某以涉嫌票据诈骗罪被警方上网追逃。

  张某一失踪就近两年。这段时间里,所有人都没有他的消息,包括他在大理的家人。2008年3月11日,民警在昆明某网吧发现了张某,随即将张某抓获。经过审讯,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都市时报

编辑: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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