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取借读费 引家长质疑
[ 作者:肖永林 平璐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5-20 10:01:05   进入社区 ]
  “不是说不用交学费了吗?怎么孩子所在的学校还让交215元的学费?”昨日下午,市民魏先生打进都市时报热线反映,他的孩子在大树营小学读一年级,上周五学校突然通知他要交215元的费用,让他迷惑不解。

  魏先生称,他长期在昆明打工,虽然户口在昭通,但已经在金马派出所办理了暂住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上个月才交了70元的书费,现在又要交215元的学费。

  据大树营小学的陈校长介绍,学校一直都按照教育局以及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收费,还免收了本学期的杂费和上机费,现在收取的215元并不是学费,而是本学期 15元的饮用水费和200元的借读费。陈校长表示,上个月收取的70元是本学期的书本费,是由新华书店核算后,按照书本的定价收取的,当时本来打算借读费和饮用水费一并收取,但考虑到家长一下负担费用太多,便决定等到书本到齐了再另行收取,于是就拖到了现在。

  “也有借读费免收取的情况,但要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陈校长说,魏先生孩子的情况并不符合免收借读费的条件。

  符合这些条件免借读费

  市教育局规定,今年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居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住房证明三证齐全,并且已经在辖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免收借读费。对于三证不全,而公办学校有条件接收的,按规定学校可以收取每学年400到600元的借读费。还有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他们虽然三证齐全。但是没有在本辖区教育部门报名而是自行选择学校的,接收其子女入学的学校要收取借读费。

都市时报

编辑: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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