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城投老总张力华受贿60万获刑7年
[ 作者:段曌红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7-19 10:19:01   进入社区 ]

  昨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对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力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力华有期徒刑7年。据悉,张力华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在招投标过程中充当“幕后黑手”受贿60多万元。

  两年受贿

60余万元

  2002年7月,刚满29岁的张力华担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2003年曲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后,张力华担任城投公司副总经理,两年后开始担任总经理,案发前他一直担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城投公司总经理,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2007年6月19日,张力华被曲靖市公安局以涉嫌受贿刑事拘留。今年2月23日,曲靖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向曲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3月18日曲靖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定把张力华拉下马的主要是两个人——曲靖华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麟公司)副总经理董瑞东、曲靖红泰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泰公司)经理付红卫。从2004年到2006年,短短两年的时间里,这两人共向张力华行贿60多万元。

  城投老总成招标“黑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到2006年期间,担任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并主持公司工作的张力华利用自己职务之便,让红泰公司经理付红卫以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城投公司签订曲靖市胜峰路东段道路工程一标段工程建设合同,并中得曲靖市瑞和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其中,2006年初,在城投公司负责的曲靖市瑞和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张力华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就向付红卫透露了招标消息,付得知后,以中国有色金属十四冶、云南通谷、云南金沙江、云南六建、云南明岭、曲靖政泰、曲靖市政7家公司的名义报名参与投标。招标中,张力华利用职务便利让这7家公司顺利通过招标资格预审。

  此后,张力华得知曲靖大丰建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高某以曲靖九天和宜良南洋两家公司的名义也参加了投标并通过了资格预审,便主动与高某联系,使高某同意由付红卫以这两家公司的名义投标,致使付红卫总共以9家公司的名义投标。最终,中国有色金属十四冶建筑公司在招投标中中标,而工程实际由付红卫支配工程款并负责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间,张力华在明知施工人与中标人不一致,仍同意其施工并划拨了工程款。其间,张力华分两次收受了付红卫送的50万元。

  此外,张力华用同样的方法,使华麟公司中得白牛巷农贸市场建设工程、曲靖市胜峰路东段道路工程二标段工程和曲靖市瑞和东路白石江桥建设工程三项工程。为感谢张力华给予的便利,2006年华麟公司副总经理董瑞东分两次送给张力华10.95万元。

  一审获刑7年

  庭审中,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张力华提出指控。

  张力华则当庭翻供,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9500元不知从何而来,至于那60万元都是自己向付红卫、董瑞东借的钱,并不是受贿款,只是借款时没有写借条。可庭后,张力华在会见律师时,他又供认了收受付红卫、董瑞东所送现金609500元的事实。

  曲靖中院认为:张力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609500元,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力华向侦查机关主动供述了收受礼金的主要犯罪事实,庭审后,其又作了承认受贿609500元的供述,其行为属于自首,且张力华已退还了赃款。

  据此,曲靖中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力华有期徒刑7年。

都市时报

编辑: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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